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教育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高等教育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形式。国家支持采用广播、电视、函授及其他远程教育方式实施高等教育。也就是说,无论是全日制教育形式,还是非全日制教育形式,都属于我国的国民教育体系,都属于国家承认的学历。
“但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的差异并非是学历的不同,仅是学习方式的区别——非全日制学习方式自由度更高。除此之外,两者在教学方式、课程设置、论文要求上基本一致,在招生上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杨保全说,故设置全日制、非全日制的限定不仅有违教育体制改革的初衷,也涉嫌就业歧视。
学位是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学术称号。我国的学位分为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叁级;而“博士后”不是学位,它指的是获准进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博士学位获得者。
下半年的公务员考试是比较多的,比如国考、省考、选调生考试,特别是国考和选调生考试,简直就是为2024届应届生准备的。各位应届生在进入大四之后,就可以考虑参加公务员考试了。
这里要提醒一下,择业期内是否落实工作,一般是以社保缴纳记录为标准,如果没有社保缴纳记录,通常可以认为没有落实工作。如果缴纳过社保,则失去应届生身份,认定为往届生。想考公务员的同学,一定要记住这一点!
杨保全认为,从上述规定来看,其并未规定只有全日制才能报考遴选考试,按照“法无授权即禁止”的原则,行政机关仅享有法律规范授予的权力,故各地做法失之偏颇。
报考公务员的证书要求
如此“宽松”的报考条件,如此难得的圆梦机会,各位符合条件的考生们一定要牢牢把握机会,逐梦公考吧!
此前,虽然个别地方招考公务员时,要求考生具备全日制本科或硕士学历,但相关情况一经曝光,往往都会被纠正,不再限制非全日制的毕业生报考。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只有尽量减少各种形式的就业歧视,才能为考生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改革的方向已经明确。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桉》提出,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要按照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考条件、确定学历层次,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
这个要求,在政审的时候会进行考察,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
1.要求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
2.要求有良好的身体
3.要求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有相应的学历和工作能力
5.部分岗位有户籍要求
6.部分情况不允许报考
从选岗角度来看,考生最好以“最高学历”报考对应岗位,特别是硕士、博士学历的同学,虽然可以用本科专业报考部分岗位,但竞争很大。学历要求高的岗位,往往报名人数更少,考上的概率也更大。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周伟认为,从行政合规性角度看,在《遴选办法》已经就资格条件作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部分地方的做法违背了上述规定。
一般是依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对于报考者,要求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遵纪守法,要求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如果是当届的硕士、博士,年龄一般放宽至40周岁。
其实,从全面教育的角度来看,非全日制教育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有助于在更多人之间普及高等教育,进而提昇国民素养,为社会发展提供更强劲的人才后劲。因此,只有真正从人们的观念深处,理解非全日制毕业生取得学位的艰辛,以及其社会价值,改变对非全日制毕业生标签化、偏激式的认识,才能真正改变歧视的情况。(黄帅)
在公务员考试中专业要求大体分为这几种情况,要求到具体专业的,如:要求公安情报学,那就只有这个专业能报考;要求到专业类的,如:要求法律类专业,那么属于法律类的所有专业都可以报考;还有就是不限专业的岗位,不限专业就是所有的专业都可以报考。
实际上,遴选公务员明确要求“全日制”的地方不在少数。如今年4月,黑龙江省教育厅公开发布遴选公务员公告,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遴选公务员8人,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之一是,“具有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当然了,有些省份会有极小一部分高中学历就可以报考的岗位。但是这种岗位基本都是定向招录的,要求有特殊身份 , 一般是村干部中的村党组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
高等教育学历文凭主要有叁种:即: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结业)证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结业)证书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结业)证书。
在公务员考试中是有着明确的学历要求的,根据这几年的招录条件来看,学历一般要求大专及其以上,但是现实的情况是留给大专学历的岗位非常少,并且竞争相当大。
在公务员考试中最热门的专业为法学类、计算机类、经济类等,冷门的专业为考古学类、兵器类、农艺教育类等,因此有个考公热门专业能够减小竞争,大大提高上岸的几率。
多地限制报考
更加重要的是,从来没有什么法律法规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生区别对待。相关部门多次强调,二者的地位是平等的,要反对就业和考试中的歧视现象。早在2016年,教育部就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二者“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建立纠错机制
报考公务员要求的年龄
山东考公团不断的参加国考、上海市考、江苏省考、浙江省考、山东省考。给人一种不考上公务员就誓不罢休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