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明会计培训班还有中级会计师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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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续上一篇章,经过三天四夜硬坐站票火车的颠簸,由于活动太少,导致双脚肿脬,好在人年轻下火车后稍加活动伸展问题自然消失,又经过几小时汽车赶路,终于到达目的地,广洲黄埔区一家石料场,办理手续安顿于石料场的工棚内。

工棚是竹架子简单搭建的,棚顶及周围用石棉瓦盖上围着,棚内上下二排大通铺,大约三十多平方米的工棚,就可以挤着居住10多个人,自己买一张广东的特色草席往上一铺,就成了每天起居的卧室,厨房是集体共用,跟工棚一样的建造模式,可能建在了低洼地带,厨房的污水没法排出去,堵在周围,简直就是苍蝇蚊子甚至老鼠的天堂,吃饭时间到了,自带碗筷过去炊事员给打饭菜后,就在工棚周边一蹲,三五成群围着边吃边聊,在工棚后方有一个鱼塘,厕所就建在鱼塘上方一个吊脚楼,走在上面吱吱嘎嘎的响,大小便直接排在鱼塘,鱼塘里面养了好多罗非鱼,每次只去厕所不用问里面有没有人,只要看到罗非鱼聚集在吊脚楼下面游荡,就知道里面有人了。

面对广州严峻的疫情,12366热线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启动全省话务溢出机制,将12366省级主中心(广州12366热线)话务溢出至对应地市小呼中心承接。同时调配设施配置,开设居家坐席,远程提供专业服务,实现人员隔离服务不隔离,保障咨询服务“不断线”。

数据显示,11月1—14日,广东12366热线话务量26.52万件,接通率90.73%,平均每天接通来电2.4万个。

10月28日以来,汕头市疫情呈现短期内集中爆发态势,部分地区划定风险区并实施分类管控、临时管控措施。当地税务部门第一时间分析11月份申报期情况,摸清辖区内办税缴费需求,主动引导纳税人缴费人通过自助办税终端、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等网上渠道办理业务,依托V-Tax平台开展远程帮办、业务辅导、实时交流互动等,努力实现税费办理“一次不用跑”。

在清远,税务部门加大力度推广V-Tax远程可视化办税方式,制作《纳税人延期申报操作指引》《V-Tax办税零跑动,全程线上更高效》等操作指引图解,引导封控区的纳税人缴费人通过V-Tax“线上窗口”的功能,实现必须进厅办理的涉税费业务完全实现“非接触式”办理。疫情管控第一周,通过V-Tax办税缴费2543户次,有效分流窗口业务量高达73%。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考试时长165分钟,题型为五个题型:客观题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主观题有计算分析题和综合题。主客观题分值比例为55%与45%。

看一遍教材。我先把官方教材快速的过了一遍,找出看不懂的内容,做好标记。又做了一遍书上的课后题,这个尽力做就好,不用管错的多不多,就是能更清楚地知道自己看教材到底掌握了多少内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受聘以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很好地履行了审计责任和义务。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聘任期限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报名确认地址

注意:由于各个地区对非全日制学历报考政策存在差异,考生还须以各地报考政策为准,具体也可咨询当地财政局。

(七)考试报名不得代报名或团体报名。考生务必保存好《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考生信息确认表》,以便打印准考证使用。

今年以来,广东税务以智慧税务为抓手,打造“全业务、全地域、全流程、全终端、全天候”的“非接触式”税费服务新生态,目前已实现“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事项233项,其中全程网上办212项。疫情防控期间,税务部门倡导“线上办”“远程办”,努力使纳税人缴费人足不出户即可办税缴费,既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又可最大限度降低人员聚集可能带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

0755-27737622

《中级会计实务》8:30-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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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编者按:2017年8月7日,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深圳新星(603978,诊股)”,股票代码603978)在上交所挂牌上市。深圳新星本次发行数量为2,000万股,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600837,诊股)。深圳新星上市募集资金总额为59,8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5,158.11万元,分别用于“铝钛硼(碳)轻合金系列技改项目”、“全南生产基地氟盐项目”、“全南生产基地KAlF4节能新材料及钛基系列产品生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17年7月4日,深圳新星首发申请获通过。2017年7月26日,启动申购,发行价格为29.93元/股。本次发行全部采用网上发行,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1573133%,59,665股遭弃购。股价走势来看,深圳新星8月7日上市连续4个交易日涨停后打开涨停板,截至8月16日收盘,深圳新星报51.23元/股。

2012年至2016年,深圳新星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64,478.95万元、70,646.71万元、74,062.51万元、70,103.01万元、79,399.52万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7,028.23万元、8,401.86万元、10,069.26万元、8,224.95万元、13,279.35万元。

2017年1-3月,深圳新星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18,745.93万元、2,126.94万元、1,936.1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与2016年1-3月相比,变化幅度分别为上升23.30%、上升6.40%、上升1.10%。

深圳新星2017年1-6月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46,029.81万元、4,965.28万元、4,629.9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与2016年1-6月相比,变化幅度分别为上升34.53%、下降-24.11%、上升2.96%。

2012年至2016年,深圳新星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2,754.18万元、16,537.59万元、15,389.07万元、13,886.96万元和20,590.43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8.78%、22.19%、20.78%、19.81%、25.93%。

报告期内,深圳新星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值。深圳新星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18、5.08、4.77、4.79、4.6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8.95、8.26、7.97、7.35、6.65。

2012年至2016年,深圳新星应收票据金额分别为2,719.47万元、6,141.14万元、6,486.06万元、7,385.53万元、12,017.38万元,占总资产的6.67%、11.90%、10.78%、10.26%、12.90%。

2012年至2016年,深圳新星存货金额分别为4,491.87万元、4,237.19万元、4,867.19万元、5,078.41万元、5,670.3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20.46%、14.44%、16.40%、16.07%、12.33%。报告期内,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1.09、12.46、12.34、10.80、11.19。

2012年至2016年,深圳新星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0.93%、22.87%、24.11%、23.33%、24.30%。报告期内,铝晶粒细化剂产品销售额分别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7.91%、87.53%、88.12%、87.36%、89.68%。铝晶粒细化剂产品毛利率分别为19.86%、21.92%、22.90%、21.31%、23.5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铝晶粒细化剂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13.48%、14.03%、16.34%、17.07%、17.73%。

报告期内,铝晶粒细化剂单位平均售价分别为22,176.72元/吨、21,202.03元/吨、19,999.84元/吨、18,657.23元/吨、19,145.32元/吨。

2014年至2016年,公司生产所需的铝锭均来自北方铝业的供应,各期向北方铝业采购铝锭采购金额分别为40,879.45万元、36,806.03万元和43,531.30万元。

2012年至2016年,深圳新星负债总额分别为11,367.47万元、13,783.14万元、15,450.06万元、18,967.82万元、26,896.31万元。截至2017年3月31日,深圳新星负债总额为30,741.24万元。

2012年至2016年,深圳新星资产负债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深圳新星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9.49%、28.21%、27.92%、26.48%、29.89%,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0.56%、47.57%、51.14%、38.19%、35.35%。

2012年至2016年,深圳新星货币资金2,343.34万元、2,901.81万元、2,364.89万元、3,536.76万元、6,901.7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75%、5.62%、3.93%、4.91%、7.41%。

2012年至2016年,深圳新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336.45万元、5,803.19万元、10,907.66万元、8,493.03万元、8,465.70万元。

2016年,公司净利润13,279.35万元,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465.70万元小于净利润。

公司已与国内主要的铝加工厂商建立了稳定的关系,拥有核心而稳定的客户群体,包括南山铝业(600219,诊股)(600219.SH)、明泰铝业(601677,诊股)(601677.SH)、常铝股份(002160,诊股)(002160.SZ)、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创新(山东创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创新板材有限公司)、龙口市丛林铝材有限公司、镇江鼎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州世纪栋梁铝业有限公司、格朗吉斯铝业(上海)有限公司、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晟通贸易有限公司、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行业标志企业。

根据《财政部关于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财金函【2015】62号),深圳新星股东中比基金为国有股东,持有深圳新星2.00%的股份,即1,200,000股,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

深圳新星预计2017年营业收入维持2016年度水平或增长15%左右,预计将实现79,399.52万元至91,309.44万元左右,2017年深圳新星净利润预计将实现11,420.24万元至13,013.76万元左右,较2016年净利润下降2%-14%。

深圳新星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陈学敏,其直接控制公司36.1745%的股份,分别通过岩代投资、辉科公司间接控制公司21.0519%、12.6722%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69.8986%的股份,即41,939,160股。

深圳新星本次在上交所挂牌上市,发行股票数量为2,000万股,募集资金净额为55,158.11万元,分别用于“铝钛硼(碳)轻合金系列技改项目”、“全南生产基地氟盐项目”、“全南生产基地KAlF4节能新材料及钛基系列产品生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发行人对土地使用权和房产的信息披露不够详细。此外,截至2015年3月31日,公司存在期末原值5,753.00万元的光明厂区厂房及宿舍楼等产权证书正在办理当中;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的直属单位深圳市规划土地监察局于2015年8月31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深规土监行罚[2015]25号),因发行人在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在位于宝安区公明街道的一宗土地(房地产证号为深房地字第5000271746号)范围内建设了18栋建筑物(建筑面积为35,883.31平方米,另存在核减建筑面积13,957.53平方米),决定对发行人处以罚款2,651,978.54元。同日,发行人缴纳该罚金。根据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2015年6月1日出具的《证明》(深规土函[2015]1078号),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未发现发行人有因违反规划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而被调查或行政处罚的记录。根据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2015年9月8日出具的《证明》(深规土函[2015]2221号),经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核查,自2015年3月31日至2015年9月1日期间,未发现发行人存在违反规划土地管理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发行人在前述宗地的建筑物虽存在未批先建的情形,并因此受到深圳市规划土地监察局的罚款处罚,但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已确认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9月1日期间发行人不存在违反规划土地管理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记录。(1)请保荐机构、律师结合主管机构的对违规行为的认定,罚款的金额,核查发行人光明厂区未批先建的行为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障碍,发表核查意见;(2)请保荐机构、律师核查发行人未批先建的建筑物是否存在被有关部门拆除的风险,如存在的,说明对发行人的正常运营可能产生的影响,存在重大风险的,请做风险揭示;(3)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光明厂区厂房及宿舍楼产权证书的办理进展情况,办理是否存在法律障碍;(4)请发行人说明上述房屋、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抵押,存在抵押的,要说明被担保债权情况、担保合同规定的抵押权实现情形、抵押权人是否有可能行使抵押权及其对发行人经营情况的影响;(5)请保荐机构、律师对发行人的资产完整性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报告期向北方铝业的采购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5.01%、74.52%、72.11%和74.89%,采购商品为铝锭。请在招股说明书补充披露:(1)铝锭为发行人主要原材料,是否有其他经济可行的替代供应商,是否对北方铝业形成依赖,铝锭价格的定价依据,采购价格变动趋势与市场价格是否一致,供应商集中风险是否充分揭示;(2)按采购种类披露主要供应商的名称、采购方式、采购内容、结算方式、采购金额、采购占比等情况,主要原材料及能源耗用情况与公司产品产销情况是否匹配;(3)主要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与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营业范围、经营规模等情况)、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3)运费的采购金额与发行人销售数量及金额的匹配情况。请保荐机构、会计师就采购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与供应商关联关系方面进行详细核查,说明具体核查程序、核查手段、核查范围(各核查方式涉及的具体金额占比)及核查结论,并发表明确的核查意见。

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2.87%、24.11%、23.33%和24.12%,不同产品毛利率差异较大。请在招股说明书:(1)补充披露直销、经销毛利率情况,如果差异较大,说明原因;(2)请分别从上、下游产业的波动情况,补充分析和披露产品售价、单位成本、产品结构的变动趋势,量化分析对发行人毛利率的影响;(3)请补充分析毛利率计算的合规性,说明计算依据是否充分,各报告期收入确认与相关成本费用归集是否符合配比原则,营业成本和期间费用各构成项目的划分是否合理;(4)说明同行业可以上市公司的选择依据,毛利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的原因;(5)氟铝酸钾毛利率波动较大的原因,平均售价与平均成本变动背离的原因,结合其他产品的构成、单价和成本等情况说明毛利率逐年降低的原因。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未来趋势、潜在风险进行分析,核查毛利率计算的准确性,并明确发表意见。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刘重阳辞任发行人副总经理的原因;请发行人补充对比向无关联第三方采购和销售和向关联方采购和销售的价格,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关联采购和销售价格的公允性;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并披露发行人关联交易的必要性;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关联交易是否履行必要的程序;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以上并请保荐机构、律师核查。

公司表示,受到铝价上行利好影响,2016年度第四季度发行人销售收入同比增长明显,这主要促使2016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增长明显。

报告期内,深圳新星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值。深圳新星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18、5.08、4.77、4.79、4.6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8.95、8.26、7.97、7.35、6.65。

2012年至2016年,深圳新星存货金额分别为4,491.87万元、4,237.19万元、4,867.19万元、5,078.41万元、5,670.3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20.46%、14.44%、16.40%、16.07%、12.33%。报告期内,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1.09、12.46、12.34、10.80、11.19。报告期内,深圳新星各期的存货周转率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2012年至2016年,深圳新星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0.93%、22.87%、24.11%、23.33%、24.30%。

深圳新星专注于铝晶粒细化剂行业,报告期内,铝晶粒细化剂产品销售额分别为56,355.60万元、61,213.44万元、64,709.65万元、60,793.28万元、71,097.5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7.91%、87.53%、88.12%、87.36%、89.68%。

铝晶粒细化剂产品毛利率分别为19.86%、21.92%、22.90%、21.31%、23.5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铝晶粒细化剂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13.48%、14.03%、16.34%、17.07%、17.73%。深圳新星各期铝晶粒细化剂毛利率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值。

2014年至2016年,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铝锭,报告期内铝锭成本占当期主营业务成本比重分别为70.09%、67.54%和69.91%,占比较高,因此铝锭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有较大影响。

2014年至2016年,公司生产所需的铝锭均来自北方铝业的供应,各期向北方铝业采购铝锭采购金额分别为40,879.45万元、36,806.03万元和43,531.30万元,这导致公司向北方铝业发生的铝锭采购金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重较高。

其中,短期借款分别为5,000.00万元、5,805.00万元、6,500.00万元、5,500.00万元、4,000.00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3.99%、42.12%、42.07%、29.00%、14.87%。

深圳新星应付票据分别为1,500.00万元、2,544.00万元、2,500.00万元、5,000.00万元、14,000.00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3.20%、18.46%、16.18%、26.36%、52.05%。

公司表示,2016年期末,应付票据余额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上升,主要系因公司期末累计向北方铝业以开具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了1.4亿的铝锭采购款。

深圳新星应付账款分别为1,364.51万元、1,712.49万元、784.79万元、1,568.13万元、1,790.94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2.00%、12.42%、5.08%、8.27%、6.66%。

2016年,深圳新星净利润13,279.35万元,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465.70万元小于净利润。

公司表示,2016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比率为0.64,主要因2016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长较多,以及净利润增长额部分来源非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包括公司2016年度收到全南县人民政府支付2,000万元的经济赔偿事项。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仅进行过一次股利分配:2014年6月30日,公司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3,2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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