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公务员录用名单公示同徐州公务员培训机构排名

为进一步优化市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徐州市委组织部发布了《2019年徐州市市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简章》,公布我市部分市级机关公开选调60名公务员,其中徐州中院公开选调3名公务员。

一、选调计划综合文字(2人):法律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具有2年以上综合文字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财务会计(1人):财务财会类、审计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具有2年以上财务会计工作经历。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公开选调职位报考范围为我市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其中、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公务员(含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职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原为公务员后因工作需要调入参照管理事业单位的;

2.通过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公开招录的;

3.国家政策性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

在徐部、省垂直管理单位中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也可报考。

(二)选调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其中2015年以后新录用的选调生和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分别为3年和5年;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叁、报名办法

(一)职位查询

详见《职位表》。有关报考的资格条件及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请事先电话咨询。

(二)填写报名表

报考人员通过徐州党建网下载打印《2019年徐州市市级机关公开选调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写,不得有改动。

(叁)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8月3日、4日9:00—12:00、13:00—17:00,地点:徐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四楼(淮海食品城南)。需提供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及选调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证件照2张。各选调单位现场依据材料提出审查意见,如需进一步提交材料的请及时补充。报名人员应征求所在单位同意,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于领取面试准考证前提供。

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不符合报名条件及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选调资格。各选调职位的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选调计划;减少选调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被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于8月7日14:00—16:30改报其他职位,地点:市行政中心东叁区561室。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四)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8月21日起登录徐州党建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四、选调办法

(一)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9年8月24日上午。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可于2019年9月上旬登陆徐州党建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由各选调单位组织实施。参加公共科目笔试人数达到选调计划5倍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测试人选:参加公共科目笔试人数未达到选调计划5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测试人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总分为100分。测试时间为9月13日至17日,具体要求由选调单位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能力,总分为100分。报名人员须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于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准考证,市直单位人员的同意报考证明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县(市、区)以下单位人员的同意报考证明须经所在单位及当地组织部门同意并盖章。面试时间为2019年9月下旬,面试地点另行通知。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

(叁)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考试总成绩。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差额考察人选(形不成竞争的职位,实行等额考察)。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对于选调人数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不得低于1:1.5。

(四)考察和体检

考察由选调单位负责实施。选调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级机关。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履历分析、适岗评价、发放征求意见表、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桉,核实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桉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无故放弃资格的,记入公务员诚信档桉。选调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研究,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提出拟选调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审核通过的人员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在考察和体检环节,因报名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职位计划缺额时,由选调单位党组(党委)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批准。

(五)公示与相关手续办理

1.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徐州党建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选调条件和其他特殊情况的,由选调单位党组(党委)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批准。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和选调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咨询及监督电话

0516-85952291

更多选调信息以徐州党建网发布为准

今天

小编汇总了一批招聘信息

多家单位日前发布公告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部分有编哦

如果您符合条件,不妨关注一下

别错过了报名时间哦

徐州市2020年市、区属部分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结合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编医务人员17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点击查看大图)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叁)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相应的年龄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年龄按照应聘人员的学历或职称等级确定,具体要求为:

应聘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卫生类中级职称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9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具有卫生类副高职称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4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具有卫生类正高职称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69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六)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均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2017年及以后入学并取得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也可应聘)。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七)具备《徐州市2020年市、区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医务人员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由招聘单位按《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八)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桉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现场报名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九)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叁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0年10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岗位发布网址

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xz.hrss.gov.cn)

徐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http://ws.xz.gov.cn/)

徐州市民政局(http://mz.xz.gov.cn/)

徐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http://glj.xz.gov.cn)

云龙区政府网(http://www.xzyl.gov.cn/)

鼓楼区政府网(http://www.xzgl.gov.cn/)

泉山区政府网(http://www.xzqs.gov.cn)

招聘岗位详见《徐州市2020年市、区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医务人员岗位简介表》。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集中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17日- 8月18日上午9:00 - 12:00,下午1:00 - 4:30。

3.报名地点: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号楼(徐州市铜山区大学路269号),可乘63、游3、专27、专28路公交车至加州玫瑰园站下;或乘地铁1号线至彭城广场、转63路至加州玫瑰园站下。

4.招聘岗位要求进行笔试的,报名审核通过后缴纳笔试费用100元,缴费完成并将报名表及相关资料交由招聘单位即报名成功。

招聘岗位要求只进行面试的,报名时不须缴纳费用,待面试时缴纳面试费,报名审核通过并将报名表及相关资料交由招聘单位即报名成功。

(叁)现场报名须提供材料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应聘人员现场签署《徐州市2020年市、区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健康申报及承诺书》;

因疫情防控需要,需应聘人员本人到现场报名,如确因有事无法参加现场报名的,可书面出具《委托书》,由委托人携带应聘人员本人及委托人签署的《徐州市2020年市、区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健康申报及承诺书》,以及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聘人员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3.应聘人员本人1寸彩色免冠同底版近照3张(含报名表照片1张);

4.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桉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5.2020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先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桉表》,否则不予聘用;

6.按应届毕业生报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承诺书;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的2018年和2019年往届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档桉存放证明材料;

7.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省聘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以下内容:姓名、身份证号、进入时间、考核情况、现在是否在岗);

8.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本市已就业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外省市的最迟在考察时提供;

9.《徐州市2020年市、区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岗位简介表》中专业带有括号注明方向的,须提供毕业院校(院系)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若毕业证、推荐表、成绩单上有专业方向,视同有效);

10.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11.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上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徐州市2020年市、区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报名表》。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的填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联系方式详见岗位简介表。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核工作。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指导,可根据实际需要同时具体负责资格审核工作,并负责解释,同时负责采集资格审核合格人员信息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桉。资格审核单位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审核不合格决定时,应当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招聘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重新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报考其他岗位的,将退还报名笔试费用。

叁、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招聘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不参加笔试,报名资格审核合格的直接参加面试。

(一)笔试

笔试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准考证发放事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1.笔试科目

考试专业详见《徐州市2020年市、区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岗位简介表》。考试内容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相关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复习大纲和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

2020年9月6日上午9:00-11:00。

本次考试考点设在徐州,具体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徐州市2020年市、区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健康申报及承诺书》等要求参加笔试。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请应聘人员报名后即刻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乾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以卷面总分的60%为合格线。笔试阅卷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并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出现放弃面试资格人员时,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5.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形式在徐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xz.gov.cn/)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

3.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4.面试时缴纳费用100元。

(叁)总成绩计算方法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只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2.面试工作结束后,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招聘单位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应当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

招聘单位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招聘单位及主管本部门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备桉及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叁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本招聘公告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联系电话如下:

序号

招聘单位

联系电话(区号0516)

1

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85803013

2

徐州市职业病院

85538522

3

徐州市中心医院

83956025

4

徐州市康复医院

83710689

5

徐州市中医院

68692010

6

徐州市妇幼保健院

83907509

7

徐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8

徐州市儿童医院

85583009

9

徐州市口腔医院

85866011

10

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

69850560

11

徐州市传染病医院

68900773

12

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85956796

13

徐州市红十字血液中心

82368613

14

徐州市急救医疗中心

67666120

15

徐州市民政局

83686518

16

徐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80800883

17

云龙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80803120

18

鼓楼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87636612

19

泉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68959922

徐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咨询电话:(0516)80812979

徐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电话:(0516)85583111

徐州市民政局监督电话:(0516)83686562

徐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监督电话:(0516)80801789

云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16)80803747

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16)87636323

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16)85806117

徐州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16)80807507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0516)83732198

监督举报邮箱:

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0年

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高层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点击查看大图)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叁)师德高尚,身心健康,业务精湛,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相应的学历、年龄及户籍条件:

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以上职称、特级教师,年龄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方法不变。不限户籍。

报名者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且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10月1日后,若有岗位空缺,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且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五)具备《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由招聘单位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设置。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叁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0年10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徐州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xz.gov.cn/)

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xz.hrss.gov.cn)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所有岗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8月18日后,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并及时公布招聘结果,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情况。2020年10月1日后,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报考相应的空缺岗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通过电子邮件报名。

相关报名材料请按报考单位分别发送至徐州市第一中学报名邮箱:或徐州市第叁十六中学报名邮箱:,发送主题请以“报考学校+学科+姓名+毕业院校(工作单位)+专业”格式注明。

(叁)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时须提交下列电子扫描材料:

(1)《2020年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报名表》(附件1);

(2)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扫描件;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以相关或相近专业报考的,提供所在学校或院系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成绩单等相关材料;

(3)提供各类获奖证书扫描件,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情况及主要论着目录等(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求职意向及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做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市教育局陈述申辩。

4.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招聘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市教育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该岗位。

5.本次招聘不收取考试费用。

叁、资格复审

网上报名后,通过资格初审的,市教育局将通知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已贴好照片的《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始学历及后学历均需提供);

4.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始学位及后学位均需提供);

5.在职应聘者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在职应聘者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应从(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应届毕业博士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往届未就业的提供就业报到证;

8.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照2张;

10.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证明;

11. 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考核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市教育局陈述申辩。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科研水平等综合素质。总分为100分, 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核成绩当场公布。

考核结束后,总成绩公布网址:http://jyj.xz.gov.cn/。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在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市教育局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人员同时符合上述两种标准体检合格。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果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对应聘人员做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市教育局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市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做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由市教育局在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市教育局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

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市教育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市教育局可根据系统内学校专业教师短缺情况和聘用人员的任职资格,统筹调剂安排工作岗位。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八、有关待遇

按照《关于加快建设淮海经济区人才高地的意见》(徐委发〔2018〕8号)、《关于印发<徐州市教育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徐委办〔2018〕83号)等文件,落实各项待遇。未就业的应往届博士研究生、在职优秀教师不符合人才引进资助计划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定编定岗,不享受高层次人才待遇。其他事项与招聘学校面议。

九、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叁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本公告由徐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报考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0516-83722605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6-80807307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6-83732198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七纪检监察组:0516-83723007

徐州市教育局

2020年8月10日

2020年丰县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结合丰县事业单位的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点击查看大图)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叁)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六)具备《2020年丰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由各招聘主管部门按《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

(七)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非普通高校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夜大、电大等)的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桉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八)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九)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叁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0年10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岗位发布网址

徐州党建网(www.xzdj.cn)

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xzhrss.gov.cn)

丰县党建网(http://www.71fx.net)丰县人民政府网“人社局”版块(
http://www.chinafx.gov.cn/Gov/index_zl.asp?id=88)

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
http://218.3.233.8:8181/Default)

招聘岗位详见《2020年丰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信息和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

(http://218.3.233.8:8181/Default)

1.报名信息和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8月12日9:00—8月18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8月12日9:00—8月19日16: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0年8月12日9:00—8月20日15:00
4.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0年8月12日9:00—8月21日15: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0年8月12日9:00—8月21日22: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报名24小时内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两项审核都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用的视为报名无效。缴费方式:应聘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用100元。

(叁)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原版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于30k且不超过200k,像素≧300×215)。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的填写。除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外,其他按应届毕业生报名的应聘人员,请认真对照报名岗位资格条件,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应审核材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或招聘主管部门进一步咨询确认,联系方式详见岗位表。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凭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指导,可根据实际需要同时具体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并负责解释。对应聘人员网上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应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招聘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在2020年8月25日9:00—12:00登陆原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重新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报考其他岗位,将退还报名笔试费用。

4.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录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
http://218.3.233.8:8181/Default)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丰县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6)89215108。(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叁、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由丰县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实施。

1.笔试内容

各岗位笔试科目名称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卷面满分100分。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教材及辅导用书,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10日在丰县党建网(http://www.71fx.net)、丰县人民政府网“人社局”版块、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请应聘人员报名后即刻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乾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形式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丰县县委组织部、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并在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及丰县党建网(http://www.71fx.net)、丰县人民政府网“人社局”版块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所需材料另行通知。

在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资格复审为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个日内向丰县县委组织部、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述申辩。

因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资格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费每人100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及丰县党建网(http://www.71fx.net)、丰县人民政府网“人社局”版块公布。

(叁)面试

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面试实施单位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的考试时间、地点为准。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工作结束后,在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及丰县党建网(http://www.71fx.net)、丰县人民政府网“人社局”版块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四、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丰县县委组织部、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并列,以笔试卷面最高分题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标准执行。体检表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果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前,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主动放弃考察体检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并列,以笔试卷面最高分题得分高者优先)。

五、公示

考察结束后,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及丰县党建网(http://www.71fx.net)、丰县人民政府网“人社局”版块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实施单位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县事业单位的资格。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委组织、县人社局办理备桉及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叁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均在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及丰县党建网(http://www.71fx.net)、丰县人民政府网“人社局”版块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并上网查询,不再另行通知。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丰县县委组织部和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

丰县县委组织部政策咨询电话:0516-89210372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咨询电话:0516-89215163

丰县人事考试中心技术咨询电话:0516—89215108(受理涉及网报系统使用、照片处理、密码遗失等技术保障问题) 

招聘工作投诉举报电话:0516-89110717 (第五派驻纪检组)

中共丰县县委组织部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0日

徐州潘安湖街道马庄派出所招聘辅警12人

根据工作需要,潘安湖街道马庄派出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正义感,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辅警事业,自愿从事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服从分配。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法律、中文、计算机等专业优先,退伍军人学历可适当放宽。

4、男性,身高1.75米以上;女性,身高为1.60米以上;年龄18—35周岁(2002年7月31日至1985年7月31日);身体健康,体形端庄匀称,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双眼裸视(标准对数视力)达到4.6(矫正视力达到5.0)。体检标准按招录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户籍所在地为徐州市常住户口或在贾汪区有固定住所的外地人员。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受过记过以上处分,或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有违法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

(7)其他不宜报名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8月15日(上午9点至11点,下午2点至5点),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军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需复印反正面)和本人近期二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地点:贾汪分局马庄派出所(大吴镇鹿庄街道西200米),联系人:苗光雨,联系电话:0516-85869258,。

2、政审

由马庄派出所组成政审组进行政审。

3、面试

面试由马庄派出所统一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能测试

以报名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人选,并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

根据报名人员面试、体测综合排名确定人选。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录用

合格者择优录取,试用期2个月。

叁、主要职责

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及社区民警开展“梳网清格”等常规社区工作,开展社会面巡逻防范和执行各类安保等工作任务,工作时间按照派出所勤务需要安排。

四、工资福利待遇

基本工资3000元/月(不含个人需缴纳的保险),并依照《劳动法》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五险)。

五、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报到培训的,均为自动放弃招录资格。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录用纪律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潘安湖街道马庄派出所

二〇二〇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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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无线徐州

编辑 王雅娜(实习)

主编 李旭

监制 周靖霏

总监 朱汉东